科技奖励办公室工作职能
1.拟订“中国铁道学会科学技术奖”、“茅以升铁道工程师奖”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。
2.负责管理“中国铁道学会科学技术奖(铁道环保奖)”和“茅以升铁道工程师奖”专项经费。
3.组织开展铁道行业中国科学院、工程院院士增选推荐工作。
4.组织开展铁道行业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。
5.组织开展铁道行业“中国青年科技奖”、“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”、“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”等中国科协相关奖项推荐工作。
6.组织开展铁道行业“光华工程科技奖”、“何梁何利奖”推荐工作。
7.负责“中国铁道学会科学技术奖”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。
8.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