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公室工作职能
1.拟订学会秘书处文秘、档案、保密、人事、劳资、财务和行政事务管理制度、办法并组织实施。
2.承担起草铁道学会和学会秘书处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及会务组织工作。
3.负责落实和督办秘书长办公会议决定。
4.提出学会秘书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。
5.承担学会秘书处与铁路总公司有关部门和单位,省级铁道学会,铁道行业各企业、院校及科研院所的综合性协调工作;负责学会秘书处各部室与学会分支机构的内部协调工作。
6.负责组织管理铁道学会单位会员、个人会员和会员服务工作,建立与维护会员和铁道行业科技专家信息系统。
7.负责维护铁道学会网页和学会秘书处各部室信息管理系统。
8.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。